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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兼職被勸做微商,年輕媽媽被套路成堆面膜砸手里,微商行業(yè)發(fā)展現狀分析【圖】

    年輕媽媽在斗米APP注冊后 被聯系做微商賣面膜 誤以為有人大量購買而從上家進貨

    寶媽找兼職被套路 成堆面膜砸手里

    陳女士從上家購買的面膜

    在家里帶孩子的年輕媽媽都希望能找到一個既能賺錢又不耽誤照顧孩子的工作,做微商成了不少寶媽的選擇,然而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入騙子設下的圈套。

    日前,多名年輕媽媽向北京青年報爆料,在斗米APP等網絡上找工作時遭遇對方設計的“套路”,導致數千元甚至數萬元的面膜砸在手中無法售出。

    寶媽經歷

    找兼職被勸做微商

    遭忽悠購進大量面膜

    北京房山的陳女士是一名年輕寶媽,她向北青報記者爆料稱,2018年12月31日,她打算找一份兼職工作,在一個名為“斗米”的APP上注冊后,留下了自己的姓名、電話、求職意向等信息。

    “很快就有人聯系我,說可以在家做微商賣面膜。”陳女士回憶說,對方在電話、微信中稱這份工作簡單、輕松,“不用囤貨,只需要花費168元申請做代理即可,每天要做的就是在微信朋友圈發(fā)信息,吸引客戶,有人要貨的話,問好數量,由公司發(fā)貨,我賺取中間的提成”。

    陳女士說,很快就有幾個陌生人申請?zhí)砑雍糜?,其中一個說是開美容店的,需要大量面膜,覺得“一枝春”的面膜效果好價錢合適。

    “對方先是說準備要20盒面膜,但必須先通過微信視頻看貨。”陳女士說,為了證明自己有貨,她立即花費2000多元向上家進了20盒貨。“第二天貨還在路上,買貨的人又追加60盒,我覺得不對勁,要求對方先將20盒面膜款給我,隨后就被拉黑了。”

    無獨有偶,住在四川省宜賓市的江女士在2018年11月23日尋找兼職時,同樣在“斗米”上進行了注冊,之后找到了賣面膜的工作。江女士說,她支付169元成為“一枝春”代理商之后,有陌生人通過微信要求進貨。“一個美容院的人,說先要16盒,后來又加32盒,這些面膜總共價值5990元,我進來貨之后就被拉黑了……”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有些受害者甚至被忽悠購入了數萬元面膜。一名受害者告訴北青報記者,因家中成堆的面膜無處出手,只好在二手平臺上尋找買家,結果發(fā)現了和自己有類似經歷的人。“我們互相一聊天,就發(fā)現上了同一個當。”一位受害者透露,現在能聯系上的受害者有10多個,大家建了個微信群,這才發(fā)現自稱開美容院要大量“進貨”的人竟是同一個微信頭像。

    記者體驗

    求職平臺審查缺失

    編造名字即可注冊

    對于受害者反饋的情況,北青報記者專門下載了求職APP“斗米”進行瀏覽。找工作前,該APP要求提供姓名、電話、目標職位等個人情況。

    北青報記者隨便編了一個“無無無”的名字,留下接收驗證碼的手機號之后,同樣能夠注冊成功。

    “我們都是在‘斗米’上留下電話之后,有人加微信或者打電話聯系,稀里糊涂成為代理商的。”一名受害者說。北青報記者試圖聯系“一枝春”面膜的微商想做代理,但由于被多人投訴、舉報,之前的招聘信息已無法找到。

    廠家回應

    未在“斗米”上征代理商

    建議受害者舉報

    1月21日,北青報記者電話聯系了“一枝春”面膜位于廣東廣州的生產廠家,一名曾姓負責人表示,他們是廣州另一家化妝品公司,授權代工生產“一枝春”面膜,所以市面上流傳的“一枝春”面膜有兩個生產地址。

    該人稱,公司主要使用線上銷售模式,在淘寶、天貓等電商平臺上有銷售。但是沒有人在斗米APP上使用欺騙手段售賣,也沒有在上面尋找加盟代理商,至于是何人所為,他也并不清楚,建議受害者向工商及公安部門舉報。

    APP說法

    受害者投訴核實之后

    將凍結問題商家賬號

    北青報記者通過網絡調查了解到,受害者所購買的“一枝春”面膜多為每盒100至200元左右,而在淘寶等相關電商平臺上,每盒(10片)售價約為10元至50元左右不等。甚至在號稱“一枝春”產品的批發(fā)網站上,售價只有幾毛錢。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多名受害者已經向斗米APP進行電話投訴以及網上舉報,工作人員稱會進一步核實,并建議受害者向警方報案。

    斗米APP負責接聽投訴的一名值班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招聘或者招商的用戶在平臺上發(fā)布消息,平臺會要求商家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各種相關合法信息,如果受害者投訴之后被核實,則會對商家的賬號進行凍結,以等待進一步處理。

    律師解讀

    如平臺未盡審慎義務

    將承擔相應民事或行政責任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任戰(zhàn)敏律師認為,根據受害者對案情的描述,如果買貨方和賣貨方是一伙人,此行為屬于虛構市場需求,引誘“客戶”進貨,使“客戶”陷入處分財產的錯誤認識之中,并且累計數額較大,涉嫌構成詐騙罪。如果該商品經調查是“三無”產品,則違反《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guī)定,銷售“三無”產品則違反《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guī)定,因此需要根據違法的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于該款APP,它的法律地位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所承擔的是管理監(jiān)督義務,也即它作為該中間平臺是否盡到合理義務。

    任律師表示,在本案中,根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商務法》的有關規(guī)定,如該平臺未盡到相關的審慎義務,將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最后提醒大家,詐騙都是利用人們貪圖便宜或一勞永逸的心理,因此一定要提高警惕。此外,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及時報警,找到責任主體,追究其法律責任。

    “斗米”回應

    已經要求設局方退款

    將啟動先行賠付機制

    昨晚,“斗米”的工作人員王女士聯系到北青報記者表示,經調查核實,至少有3名在平臺注冊找工作的用戶向平臺進行投訴。對于用戶稱被騙一事,“斗米”工作人員已經聯系微商(“一枝春”面膜銷售方),只要剩余產品不影響二次銷售,對方將在1月22日晚6時之前將錢款退還給受害者。

    如果這一事件沒有得到合理解決,“斗米”還將啟動先行賠付機制,向受害者進行賠付。“‘斗米’將不斷通過技術手段加強審核,站在用戶的立場,捍衛(wèi)他們的利益。也希望找工作的人擦亮眼睛,盡量避免上當受騙。”王女士表示,在接到用戶投訴后,平臺已第一時間將微商一方的賬號進行了凍結。

    微商的興起與發(fā)展是生產力發(fā)展的必然結果,是信息技術、移動通信技術與商業(yè)貿易的融合。以目前的微商增長速度來看,微商早晚會成為一種新的銷售模式,造成傳統商店、淘寶和微商三足鼎立的局面。不過就像淘寶永遠不能顛覆傳統商店一樣,微商也不可能顛覆傳統商店和淘寶。三者沒有強弱之分,只能說是相輔相成。而未來,傳統商店、淘寶和微商的融合是三種銷售形態(tài)發(fā)展的必然趨勢。

    近年來,我國微商市場在經歷了14、15年的爆發(fā)性增長后,市場規(guī)模增速現已開始放緩。2017年我國微商市場規(guī)模達5225.5億元,較2016年增長44.86%。

2013-2017年我國微商市場規(guī)模及增速走勢

資料來源:智研咨詢整理

    我國微商行業(yè)人數還在持續(xù)增加。2017年我國微商從業(yè)人數超過了2000萬,達到了2018萬人,近幾年微商行業(yè)人員數量迅猛增長,如下圖所示:

2014-2017年中國微商行業(yè)從業(yè)人數

    微商行業(yè)在快速發(fā)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例如產品質量問題,部分微商沒有優(yōu)質貨源,商品三證不齊,不具備對外銷售資格,消費者購買到假貨或劣質商品后不易投訴。同時,還有一部分傳銷者打著微商的旗號,明分銷暗傳銷,擾亂市場。隨著《微商行業(yè)規(guī)范》、《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微商發(fā)展將逐漸走向規(guī)范化,針對渠道重新建立供應鏈等各項標準,圍繞渠道將衍生更多服務。

    微商在未來應該會以一種“品牌或者個人獨立的移動(微)商城+圈子+社交平臺+好的產品與服務”模式作為主導力量發(fā)展。當然“好的產品與服務”是一些商業(yè)形態(tài)的基石,特別是現在的粉絲、圈子為依托的微商,做好自身的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是最關鍵方面,也是解決微商存在的信任危機最本質的手段,現在美智淘算是一個比較好且全面的平臺,微商的改革也正需要這種平臺+個人商城的模式來規(guī)范商業(yè)行為和發(fā)展優(yōu)勢。

本文采編:CY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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